形象店:大于300平米,首批进货大于50万元,加盟提高/增加金2-5万元。
专卖店:大于60平米,首批进货大于10万元,加盟提高/增加金1-3万元。
专卖区:大于10平米,首批进货大于5万元,加盟提高/增加金300优惠。
加盟分类分类:
2011年领潮水晶营销中心终端展示主要分为三种模式:优先种为形象店模式,第二种为专卖店模式,第三种为专卖区模式,具体说明如下:
(一)、形象店
省会城市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等装修面积大于200㎡,符合领潮水晶核心客户标准,至少有三面以上且具备隔断的墙面(呈口、U字型),首批加盟费不少于50万,单店月销量不低于20万,经销商有较好的店面管理能力和销售能力,导购职业化程度比较高,愿意严格服从领潮水晶专卖店管理制度,例如售前设计咨询、售后服务、大型工程操作、形象管理等。店内只经营领潮水晶全系列产品,墙壁和天花均按专卖店VI标准要求装修,提高/增加做到专区专用且配合支持公司的各项政策和宣传推广活动。省会的旗舰店大于300㎡平方,否则必须特殊申请备注。
(二)、专卖店
地级城市、特殊地区、沿海发达地区的部分乡镇装修面积大于100㎡,店内有领潮形象墙且门头必须为领潮水晶。至少有三面以上或者两面以上(呈口、U、L型),首批加盟费不少于20万,单店月销量不得低于15万元,墙壁和天花均按领潮水晶标准装修,展示领潮水晶的绝大部分主推产品,且配合支持公司的各项政策和宣传推广活动,县级城市、特殊地区装修面积大于80㎡
(三)、专卖区(店中店)
县乡级三、四类市场,只能提供一面不低于6米以上的墙壁展示领潮水晶产品(呈I型),天花也同时经营领潮水晶灯,但不做特别装修,主推领潮水晶产品,店内必须有领潮水晶LOGO,要求制作领潮店招。首秕回款不底于10万,但是必须每月不能低于8万的销售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