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合作方式及特殊支持】:
考虑到你们的前期状况,我们可以在某些环节当中给予特殊政策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 优先、在按照公司的省级政策基础上,对前三个月的进货额度做出调整,按照地级市的标准执行,不做代理限制,首年的运费由公司承担(一万以上)。 第二、价格按照名珠漆业总部全国统一低价执行不变,如有变动则统一通知调整。 第三、广告方面,公司配备的相应资料和专卖店的配置品,在公司政策的基础上,按照开发情况给予补助,但总体不超过前三个月总回笼款的4%。三个月后将执行公司政策;为促进品牌的推广和树立品牌形象,乙方享有前三个月总回笼款6%的广告费用支持(制作广告后必须凭发票和实物照片为报销凭证)。总部将以货抵款。 第四、大型广告方面按照总部60%服务中心40%的比例分摊。特殊原因另议。 第五、为了促进国际名珠品牌的开发,可以在当地的建材杂志、书刊、报纸等一些对品牌推广广告,公司承担该费用的60%。
1)经营:代理权利一旦确立,代理拥有在本代理区域内垄断经营权;
2)发展受益:代理商可在所代理区域内发展多家经销商或下级代理商,收取相关服务费用;
3)监督管理:拥有在代理区域内的督理权;
4)价格统一:享受总部特别优惠的统一超低进货价,获取超级收银;
5)销售奖励:代理区域内所有分店、直营店、经销商及下级代理商的购货均计入总代理的累计进货,享受进货奖励;
6)广告支持:公司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和专项广告支持,为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,确保代理商坐享其成;
7)资源共享:分享公司的营销理念、职工培训、文案策划、广告投放、业务谈判、人力资源、品牌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物流管理、工程管理、预警等,代理商可复制总部成功模式,在代理区域发展自己的经营网络;
8)一站供货:代理商享有货品周转扶持权,代理商可要求总部将货品直接发往代理商指定的店铺,而无需占用太多周转资金和库存大量货品。
9)树立明白消费,满意消费,合理消费宗旨,将名珠品牌连锁规范经营深入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