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已经营的单店因生意不错,市场前景广阔,想独占区域市场或发展下属单店,可向总部进行申请;
二、同一区域的优先家经营店享受区域总经销的优先权,自愿放弃总代理优先资格的其他加盟商可以申请;
三、区域内无经营店的,直接向总部申请经销权,须要向总部提供个人资料,得到总部审核批准后即可授权。
总部根据所经营区域的经济发展程度、区域大小、人口的多少等不同,来核定区域代理费用。总代理费用从县区域3.8到地级区域9.8万不等,省会城市、直辖市只发展分区经销商。
一、有权根据该区域的商业结构、人口密度、城市大小等程度,发展连锁加盟店。
二、有权收取该区域下属单店的咨询费用与品牌使用管理费。
三、有权对该区域各下属单店进行督导、管理,发现不规范操作,有权利做出处理。
四、有权对该区域各下属单店的销售价格做统一制定或适当调整。
五、有权承揽该区域各下属单店的整体设计与同意装修。
六、有权对该区域的各下属单店的辅助原料与VI物品做出统一配送。
七、有权在该区的电视台、电台、媒体做“香港粮金美誉”的招商、品牌宣传等。
八、有权对该区域的的各下属单店进行统一原料的配送,总代理总部给予9折优优惠。
问: 总经销商在原材料上享受什么折扣?
答: 县级区域代理,原材料打9.5折;县级市代理,原材料打9.2折;地级市代理打9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