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基础店:
免收加盟费,免收提高/增加金,收取管理费服务费2000.0优惠。配货额为1.6万元起配,总部为其提供健身类、休闲类、便利类产品或加上部分康复类、护理类产品。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可予退换,县级城市不超过二家,地级城市每区不超过三家。
2 标准店:
提高/增加金县级市6000.0优惠,地级市每区8000.0优惠,县级城市只设一家,地级以上城市分区设置,每区只设一家。提高/增加金在三年内分三次返还,一年返还1000.0优惠(地级及以上者2000.0优惠),第二年返还2000.0优惠(地级市及以上者2000.0优惠),第三年返还3000.0优惠(地级市及以上者4000.0优惠)。总部为标准店提供六大类产品,享受退换货制度,店面面积要求30平方米及以上,配货额为2.2万元起配。
3 旗舰店:
提高/增加金15000.0优惠,三年内分三次返还,一年返还300优惠,第二年返还400优惠,第三年返还800优惠,总部为旗舰店提供全部商品,旗舰店不得兼营其它产品,旗舰店享有标准店全部权利及拓展临近市场的权利,三年内总部为其提供可达万元的广告费支持,店面要求60平方米及以上,配货额为3万元起配。总智慧之选7万元至10万元。
4 区域代理:
A:地级市总代理,代理费3万—8万。
B:省级总代理,代理费20万—50万。
总部授权在代理区域内发展连锁专营店,代理商可以收取适当的加盟费(不返还),可以根据自己代理区域的情况制定相关政策,总部无偿为其提供代理区域内的客户信息。(配货是总部根据多年销售经验确定的,原则为“多品种、少数量”,尽可能减少资金的占用,各类型专营店均为零库存经营)
注:
1、 福安康实行全国统一供货价,加盟商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零售价下浮动。
2、 加盟商首批进货由总部建议统配,加盟商可依据店面大小在原有的基础上加配。
3、加盟商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畅销的产品,补货时可由加盟商依据市场畅销产品自主决定。
4、 加盟商平时订货方式为:根据总部信息网上订货,或传真订货。
5、各专营店推荐地方畅销产品,一经总部统一进货销售,作为该产品的推荐人总部将给予提成奖励。
注:
1、 福安康实行全国统一供货价,加盟商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零售价动。
2、 加盟商首批进货由总部建议统配,加盟商可依据店面大小在原有的基础上加配。
3、加盟商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畅销的产品,补货时可由加盟商依据市场畅销产品自主决定。
4、 加盟商平时订货方式为:根据总部信息网上订货,或传真订货。
5、各专营店推荐地方畅销产品,一经总部统一进货销售,作为该产品的推荐人总部将给予提成奖